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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大林:贪官抄袭悔过书不必大惊小怪  

2007年09月05日17:00   齐鲁晚报  盛大林 

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总经理张绍仓涉嫌贪污、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。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,张绍仓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,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。然而,记者发现,张绍仓的悔过书和5月29日《检察日报·廉政周刊》刊发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、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多有雷同,有好几处几乎是原文照抄!(详见今日本报B1版)

近年来,“警示教育”颇为流行,一些报刊也经常刊出贪官写的悔过书。刚开始的时候,笔者往往仔细阅读,但后来却发现,贪官们写的悔过书有的非常相似——“法制观念淡薄”啦,“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”啦,“没有人监督”啦,等等。不过,像张绍仓这样成段成段“抄袭”的,还是非常少见。

对于贪官来说,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可能是他们最后公开发言的机会,而且这次发言还可能直接影响法官的量刑,因此,他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次机会。而“含泪”的表现,也说明张绍仓是高度重视的,那么,他为什么要“抄袭”别人的悔过书呢?

张绍仓的悔过书,其实也没有跳出这些“套路”:“放牛娃”出身→个人奋斗→爬上高位→忘乎所以→一发而不可收→陷入深渊不能自拔。尤其是他“抄袭”的那几段,更是具有共性,比如“在工作的前期,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……完全以工作成就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”;“工作中,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”;“处处说一不二,我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,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事先拿定主意,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”;“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”……如果把这些话往其他贪官身上套,基本上也都很“合身”。

我相信张绍仓肯定看过朱福忠的悔过书,那几段话也是直接“拿来”的。但是,文字是“抄袭”的,想法却不一定是“抄袭”的——既然腐败的经过“千篇一律”,贪官的忏悔书为何就不能“如出一辙”呢?

因此,我们需要思考的是,为什么原本“对金钱没有太多想法”的人后来都有了想法?为什么权力总是集中到某些人的手里,而且集体议事过程都成了“花架子”?为什么监督总是不起作用?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,大同小异的腐败案件就会不断地被“复制”,标本式的悔过书也会不断地被“抄袭”。

分类:新闻摘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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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7-09-09 08:11